

【8/9_藥草氣味的解熱配方】
8月的日夢書寫,我們從解暑的藥草開始,從漢藥房的角度,認識不同文化脈絡下的解熱之道,發現土地上長出的消暑草藥,嗅聞薄荷、香薷、佩蘭…,製作屬於自己的藥草香囊,找到與炎夏和平共存的氣味。
接著,我們將走入「熱暑人」展覽室,認識與藥草、解熱方法相關的展覽作品,在這裡觀察作品、感受展覽想傳遞的議題,再將這些體驗以色彩及文字紀錄,透過氣味、書寫及繪畫,送給自己一劑夏天的解熱涼方。
日期:8月9日(星期日)
時間:13:30-16:40 (13:10開放報到)
活動地點:B1創藝空間、熱暑人展覽室A、B、C
報到地點:B1創藝空間
講師:繪本作家 陳芊榕、漢藥房負責人 謝瑞菁
費用:每人100元(報到時繳費)本費用不含展覽門票,學員需於課程開始前另行至1樓服務台或線上購票
活動流程:
(依實際流程彈性調整)
13:10-13:30 學員報到(@綠美圖B1創藝空間)
13:30-14:30 漢藥中的消暑良方及藥草香囊
14:30-15:30 展覽室中的熱與文化
15:30-15:40 休息
15:40-16:40 寫畫我的解熱帖
講師介紹:
陳芊榕 / 繪本作家,佮意用寫作佮畫圖記錄生活中ê沓沓滴滴,出版過《神奇漢藥房》、《歐巴桑,你欲去佗位?》、《風華艋舺ê文學少女-黃鳳姿ê寫作人生》(負責畫圖)等台語繪本。
謝瑞菁 / 漢藥房負責人
活動備註:
1.門票資訊:一般全票 100 元;臺中市民及6歲至12歲兒童優待票 50 元;65 歲以上民眾及未滿 6 歲兒童免費入場。
2.學員可自備筆記本及鉛筆,於展間活動時進行筆記
3.同意參與活動即授權臺中市美術館進行拍攝、錄影、使用、修飾、公開展示報名者之肖像(包含照片及錄影影像,以下簡稱肖像)、名字、聲音及口述內容等。於本活動中所拍攝之作品,同意本館享有完整之著作權,得以各種管道方式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發表,無須再通知或經由本人同意
⎯

【7/4_下一個快門:臺中】(本場次因故取消)
我們將走進展覽室,看見「大肚之盟」展覽中的攝影作品。
攝影師透過鏡頭,用照片為臺中書寫了大量的街景與民生紀錄。
在光影捕捉的畫面外,我們將閱讀散文及詩作。
以文學家、詩人們的角度,在文字中咀嚼臺中車站的故事篇章。
最後,我們一起書寫文字,用兩行詩作為顯影劑,一起沖洗出屬於我們記憶這座城市的地景時光。
日期:7月4日(星期六)
時間:13:30-16:40 (13:10開放報到)
活動地點:臺中綠美圖、B1創藝空間
報到地點:B1創藝空間
講師:解昆樺 學院詩人/中興大學中文系主任
費用:每人100元(報到時繳費)
活動流程:
(依實際流程彈性調整)
13:10-13:30 學員報到(@綠美圖B1創藝空間)
13:30-14:30 看見攝影紀錄中的車站歷史
14:30-15:30 發現驛站裡,文學家們筆下的文學與詩
15:30-15:40 休息
15:40-16:40 一起書寫,用兩行詩為城市顯影
講師介紹:
現代詩曾獲文建會臺灣文學獎首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等,現代小說曾獲全球華文星雲獎歷史小說首獎、林榮三文學獎等。著有詩集《寵你的靈魂》、小說集《沒有海的船》、論著《紅樓夢心理學》 。
活動備註:
1. 請學員攜帶可供書寫的筆具。
2. 同意參與活動即授權臺中市美術館進行拍攝、錄影、使用、修飾、公開展示報名者之肖像(包含照片及錄影影像,以下簡稱肖像)、名字、聲音及口述內容等。於本活動中所拍攝之作品,同意本館享有完整之著作權,得以各種管道方式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發表,無須再通知或經由本人同意

【4/11_Re:萬物的邀約】
在結合藝術、閱讀與書寫的工作坊中,詩人將給予你一個任務、一行詩或一段指引。
透過詩的視角,你將凝視一件作品、或停留在建築的某個角落、或觀察人與人之間的互動。
在過程中浮現的一些感受及語詞,邀請你把這些文字帶回來,一起寫一封信。
信件可能是寫給一件作品、寫給一段時間、寫給一個人,也寫給那些尚未被命名的感受。
最後,信件可能會在彼此之間流動,你或許會收到一封來自他人的「回信」,也許,那正是萬物對你的回應。
日期:4月11日(星期六)
時間:13:30-16:40 (13:10開放報到)
活動地點:臺中綠美圖、B1創藝空間
報到地點:B1創藝空間
講師:王小苗 詩人/作詞人
費用:每人100元(報到時繳費)
活動流程:
(依實際流程彈性調整)
13:10-13:30 學員報到(@綠美圖B1創藝空間)
13:30-15:30 來自詩的引導及探索
13:30-14:30 捕捉展間裡的觀察和感受
15:30-15:40 休息
15:40-16:40 寫給萬物,也讓萬物來回應你
講師介紹:
王小苗 / 寫詩,寫歌詞,教書,做書,做音樂企劃,偶爾拍音樂影像。近年出版有詩集&數位音樂專輯《邪惡的純真》、繪本《什麼將把你帶走》。
活動備註:
1. 請學員攜帶可供書寫的筆具,也可攜帶紙膠帶、印章等可供創作及書寫信件的相關文具。
2. 同意參與活動即授權臺中市美術館進行拍攝、錄影、使用、修飾、公開展示報名者之肖像(包含照片及錄影影像,以下簡稱肖像)、名字、聲音及口述內容等。於本活動中所拍攝之作品,同意本館享有完整之著作權,得以各種管道方式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發表,無須再通知或經由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