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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美術館 Taichung Museum of Art
購票方式、參觀須知、戶外空間參訪須知

參觀資訊

開放時間

試營運: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6日
正式開館日:2025年12月13日下午1點(公眾入場)
◎試營運開館時間:
每週二至週日9:00~17:00、每週六9:00~20:00,國定假日照常開放。
◎正式開館時間:
每週二至週日9:00~17:00、每週六9:00~20:00,國定假日照常開放。
◎休館日:每週一

票價

免費參觀(特展依實際展覽活動另訂出售票券價格)

購票方式

參考實際特別展覽活動內容說明

參觀須知

  1. 全館請勿飲食、含嚼食檳榔、口香糖。如需飲水,請至飲水機旁或指定區域。
  2. 全館禁止吸菸。
  3. 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入館。
  4. 請勿攜帶動植物與寵物入館參觀(導盲犬除外)。
  5. 展品禁止觸摸,互動式展品請依現場人員或標示之引導參與。
  6. 本館展覽室內可攜帶小於A3速寫本、繪圖板、鉛筆入場速寫,為了維護觀展秩序與展場動線,請留意不影響他人觀展;如為團體活動請先向本館申請。
  7. 展覽室內禁止團體自行導覽。
  8. 禁止兜售、散發廣告、宣傳品或其他政治、商業、宗教及非屬參觀之行為。
  9. 請勿於美術館及綠美圖空間從事運動活動,含滑輪、滑板、舞蹈、球類等。
  10. 請勿露營、生火、野炊、燃放煙火、鞭炮。
  11. 未經申請禁止使用本館電力及相關設備。
  12. 請勿破壞公共設施。
  13. 水池禁止進入及戲水。
  14. 行李須知:
    1. 任何尺寸之雙肩背包或超過40×30×20公分之隨身物件,含安全帽、玩具等,請寄存至1樓、B1、B2 寄物櫃,詳情請見公共空間置物櫃使用管理要點。
    2. 摺疊行李推車請勿入館,請存放於寄物櫃或置於1樓移動載具暫存區,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3. 長傘請置於1樓傘架,短傘請收納於隨身背包或寄放於寄物櫃後入館。
  15. 載具須知:
    1. 請勿在館內穿著輪鞋或使用滑板、腳踏車、推車、手推式兒童三輪車、學步車,及長度超過120cm之電動輪椅(迴轉直徑超過150cm者)。
    2. 前述載具物品請寄存於寄物櫃或載具暫存區,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3. 本館提供娃娃車(15 公斤以下嬰幼兒)及輪椅借用服務。
  16. 攝錄影須知:
    1. 開放非商業性攝錄影,但不得使用閃光燈、攝影腳架、自拍棒、穩定器或其他人造光源等專業攝錄影輔助設備。
    2. 請遵守展場作品著作權告示,若有禁止攝錄影告示,請停止攝錄影行為。
    3. 請避免拍攝觀眾,如涉及當事人權益(如肖像權)應先自行徵得其同意。
    4. 禁止使用空拍機。
    5. 若有影響場館安全及參觀品質之拍攝情形,本館有權要求停止拍攝事宜。

戶外空間參訪須知

  1. 本戶外空間係指臺中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戶外空間及遮蔭廣場。
  2. 進入戶外空間,不得有下列行為:
    1. 吸菸。
    2. 酗酒、攜帶違禁品或危險物品。
    3. 赤身露體、妨害風化、賭博、喧鬧、滋事、製造噪音或其他行為不檢,妨害公共安寧或秩序。
    4. 騎乘車輛者(嬰兒車、輪椅及殘障車除外)、溜冰、溜直排輪、滑板、球類、空拍機或其他活動,影響或危及活動民眾安全行為。
    5. 隨地吐痰、便溺、隨意丟棄果皮、紙屑、煙蒂、寵物排泄物、其他廢棄物等污染環境。
    6. 擅自於藝術作品上攀爬、塗鴉、吊掛、毀損。
    7. 擅自於設施或樹木上塗寫、書刻、張貼、攀折花木、損壞草坪、偷竊花木或破壞景觀及設施。
    8. 使用蠟燭、瓦斯爐、炭爐、等生火行為、烹煮(烤)食物、燃放鞭炮、放風箏、曝曬衣物或其他物品。
    9. 兜售商品、擺設攤販、散發廣告、宣傳品、張貼或樹立廣告物、乞討、出租兒童遊樂器。
    10. 不依規定或正常之方法使用各項設施或設置影響戶外空間公共通行之設施。
    11. 戶外空間公廁禁止淋浴、洗滌等行為。
    12. 未經本館許可進行集會、演說、展覽、表演、比賽、露宿、攝錄商業用廣告、問卷調查或其他活動。
    13. 其他經本館認定有礙管理之行為。
    14. 其它為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禁止事項,或經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公告禁止或限制之事項。
  3. 違反前點各款規定,不聽制止者,報請警察或其他相關主管機關處理。
  4. 遊客不得破壞或改變本戶外空間內原有狀態,且任何資源未經核准不得攜出。
  5. 損壞園區花木、藝術作品或設施,本館得提出刑事毀損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6. 戶外空間內未經本館許可,不得擅接水電。
  7. 廠商入場施工應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除依各施工作業規定辦理外,應兼顧園區相關設施之完整,其車輛或吊車輛需入園區,應事先提出申請,如有因其施工致現況變更時或壞,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8. 園區內舉辦藝術活動,依本館相關使用辦法辦理。
  9. 本館於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變發生時,得停止開放部分或全部區域及設施。

 

交通方式

周邊景點

周邊景點1

中央公園

  1. 中央公園面積約67.34公頃因應結合水湳經貿園區,擁有臺中之肺的盛名,是一個超大的活動公園,園區結合「智慧」、「低碳」與「創新」三大原則,有獨步全球的十二感官互動設施結合於園區之中進行運用,使得園區與一般性的公園有著極大不同的差異性。廣大的園區面積更利用許多綠色植栽呈現不同風貌的地景,園內有106種喬木,數量達11,938棵以上,其中原生樹種占83%,呈現俱多樣化且適合生物棲息地的都市綠洲,早晨可在高低起伏的地形之間跑步運動;午後可在陽光細撒的林蔭之間漫步;黃昏時可以登上公園的制高點的自我體驗區欣賞晚霞的日落;夜晚更可以在點點燈光中探尋神秘的森林生態,歡迎您的造訪。
  2. 台中觀光旅遊網 https://travel.taichung.gov.tw
逢甲夜市

逢甲文華夜市

逢甲文華夜市位於逢甲大學側門,從文華路一直延伸到福星路,消費族群以二、三十歲的年輕人為主,亦是民眾心目中票選「臺中市十大觀光景點」之一。販賣商品種類玲瑯滿目,個性主題商店林立,低價商品、最HITO的流行小物,讓人輕鬆掌握韓風、日系等最新潮流脈動,一同體驗驚、感染青春。
原日軍臺中飛行場機槍堡

原日軍臺中飛行場機槍堡

為西元1940年日軍因應原日軍臺中飛行場(今水湳機場)武裝戰備而興建,火力網可壓制飛行場東側一帶平原開闊地,屬機槍掩體,慣稱「機槍堡」。其外型為圓錐型混凝土構造之結構體,底座直徑約10公尺,高約6~9公尺,壁體留有多處矩形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