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網站需要開啟JavaScript
JavaScript is required

場地使用申請

租借場地說明

感謝您使用本場地租借服務,為維護優質的空間品質並確保活動順利進行,請於申請前詳閱「臺中市立美術館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及以下通用說明:

  1. 開放申請時間本場地最早可於使用日前 90 天提出申請,最晚於使用日30日前填具申請書,向本館提出申請,惟仍須依審核結果及繳費始算完成申請程序。
  2. 場地使用限制租借空間僅供申請時所填寫之活動內容使用,未經館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活動性質、轉讓或分租予第三人。
  3. 設備與環境維護:
    • 活動結束後,請租借單位負責將場地回復原狀,設備歸回原位,垃圾及大型廢棄物須自行清理並帶走。
    • 場地內禁止飲食、嚴禁使用明火、吸菸、嚼食檳榔或攜帶寵物(導盲犬除外)。同本館參觀須知第4項「請勿攜帶動植物與寵物入館參觀(導盲犬除外)。
    • 若活動期間造成場地、裝潢或各項硬體設備損壞,租借單位須照價賠償。
  4. 取消與退費機制如欲取消場地租借或變更使用日期,請於使用日10日前提出取消申請,申請取消經本館核准後,申請人已繳納之場地使用費無息退還,保證金不予退還;變更使用日期經本館核准後致場地使用費或保證金數額有增減,申請人應於本館通知核准5日內補繳差額,或由本館退還差額。
多媒體講堂(2)

多媒體講堂

臺中市立美術館多媒體講堂,提供一般演講活動或會議使用。 申請方式請參閱「臺中市立美術館場地管理使用辦法」。
演講廳-舞台

演講廳

臺中市立美術館在地下1樓設有演講廳,提供公眾參與之非營利性文化藝術相關活動使用。適合講座、典禮或大型教育訓練使用,申請方式請參閱「臺中市立美術館場地管理使用辦法」。
B1-39會議室照片

會議室

臺中市立美術館地下1樓會議室,提供公眾舉辦非營利性之文化藝術座談、會議與研討活動。 詳細申請方式及規範,請參閱「臺中市立美術館場地使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