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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體講堂

多媒體講堂(2)

多媒體講堂

臺中市立美術館多媒體講堂,提供一般演講活動或會議使用。 申請方式請參閱「臺中市立美術館場地管理使用辦法」。

場地大小48 坪

可容納人數60 人

使用申請及可使用時段與費用

★請依照「臺中市立美術館場地管理使用辦法第4條第1項:於使用日三十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一)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申請人為法人或團體者,其登記、設立許可或備案證明文件。(二)使用計畫書。向本館提出申請。」 ★申請使用目的應與本館設立目的相符,以辦理非營利性文化藝術相關活動,供公眾參與者為限,並應載明於使用計畫書。但有特殊情形,經本館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因故無法依核准之日期使用時,申請人最遲應於使用日十日前向本館申請取消或變更使用日期。 ★使用場地有逾期可能時,申請人應於核准使用時間屆至半小時前徵得本館同意,延長使用時間;未經本館同意逾時使用,本館得採行停止活動之必要措施。

上午09:00-12:00

費用 NT$ 1萬3,000元(逾時收費6,500元/每小時) 保證金1萬元

下午14:00-17:00

費用 NT$ 1萬3,000元(逾時收費6,500元/每小時) 保證金1萬元

晚上18:00-21:00

費用 NT$ 1萬6,000元(逾時收費8,000元/每小時) 保證金1萬5,000元

場地說明

配備設備

投影機、音響設備、麥克風4支、環控平板1台,桌子11張(180cm*80cm),堆疊椅72張,講台1座,高腳椅1張。若有其他需求,請借用單位自行處理。

注意事項

★本場域內外禁止飲食。
★本場域設備借用,無支援操作設備之人力。
★使用本場域各項設備,活動結束請歸回原位,活動期間產生之各項非屬本空間之物件,請自行帶離現場。

 

所在樓層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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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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