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最新消息列表轉知訊息 2026.07.02
苗栗縣苗北藝術中心116年度展覽場地使用申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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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苗北藝術中心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受理116年度展覽場地使用申請。除經審查核定之檔期及年度藝術節規劃檔期外,開放申請之展覽檔期為116年1月至5月及7月至9月。
二、本中心設有B1展覽室及B1藝廊,提供專業展覽空間及展覽設備,歡迎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團體或自然人等踴躍提出申請。
三、展出內容以水墨、書法、篆刻、繪畫、版畫、陶藝、木雕、攝影、雕塑、複合媒材、視覺設計等視覺藝術創作為主,並以適合於本中心展覽場地展出者為限。
四、申請人請填具「展覽場地及設備使用申請表」,並檢附相關申請文件,於受理期間內寄送至本中心辦理申請。
五、如有申請相關疑義,請洽本苗北藝術中心展覽育成部蕭先生(電話:(037)612669分機550;電子郵件:syhsiao@miaobeiac.org)。